各单位(部门):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》(教高〔2012〕9号)文件精神,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》(立信会计金融教[2023]20号)及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本科新专业检查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通过新专业所在学院开展自查,自我评定等级,填写新专业检查自查表并撰写新专业自查报告、学校组织专家实地检查方式对新专业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我校数字经济、智能科学与技术两个本科新专业检查结论为通过,现予以公布。
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
2025年11月12日
